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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15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 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5     浏览:0    
核心提示:110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2023 年 7 月来宾公司来宾市 兴宾区小平阳镇 15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
 
110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2023 年 7 月来宾公司来宾市 兴宾区小平阳镇 15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 15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 自治区能源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 贷款,出资比例为 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10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
2.2 建设规模 :来宾市兴宾 区小平 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 目直流侧额定容量
150.61MWp (交流侧额定容量 115MW) ,送出线路电压等级为 110kV,拟以一回 110kV 线 路接入广西电网 220kV 欧村变电站,线路全线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境内,线路长度约 27.5km, 在广西电网 220kV 欧村变电站现有场地内扩建一个 110kV 出线间隔。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日历天 132 天。具体开工时间 以监理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的设计采 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试运、并网手续办理、项目 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施工用电和用水、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及 各类协调工作等并承担费用。本阶段提供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 系统批复和送出工程可研报告,具体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办理应包含但不限于:A.编制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南网广 西公司评审,B.取得送出线路路径征询函(国土、林业、环保、文物、水利、交通、军事、 乡镇政府、县级政府) ,C.取得送出线路规划选址意见、完成地灾备案, D.编制送出线路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编制送出线路水土保持方 案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F.完成送出线路林业勘察设计并取得具有审 批权限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G.取得送出线路核准批复, 并且承担上述工作相关的所有 费用。H.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穿(跨) 越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河流、道路、铁路等手续; (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 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 价内)。

②勘察部分:负责施工场地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等全部勘察相 关工作。勘察阶段应对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作出 工程地质评价, 确定工程区内的建(构) 筑物的总平面布置, 以及工程地基基础设计和不良 地质现象的防治处理方案,并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予以实施。
③设计部分:负责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所有 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编制, 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全 部设施、设备、材料等全过程所有设计、技术服务及相关审查工作并承担费用(含相关审查 费用)。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须经广西电网公司及相关部门、招标人审查确认。
④采购部分:负责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 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 也包 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本项目设备性能 指标及整体性能指标必须满足使用地点海拔及环境工作要求。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 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⑤施工部分: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施工,包 含送出工程线路施工和广西电网 220kV 欧村变电站 110kV 出线间隔扩建施工:
A、送出工程线路施工:包含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 工程线路所有施工内容(含测量放线、施工临时道路、杆塔及设备基础、线路及杆塔架设、 导地线及光缆连接等) 及配套设施(含标识牌、边坡治理、防洪设施等) ,按照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批复方案负责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监测, 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 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B、广西电网 220kV 欧村变电站 110kV 出线间隔扩建施工:包含 1 个 110kV 出线间隔, 新增相关接入设备。(具体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⑥工程用地及协调部分:负责 110kV 线路工程永久用地的补偿及临时用地、地面附属 物补偿、线路通道清理及交叉跨越等手续办理并缴纳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永久用地及临时用 地过程所有工作(包括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 及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含耕地占 用税和征地补偿费缴纳) ;负责复垦及迹地恢复手续办理并缴纳承担相关费用,并通过政府 验收;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外部协调事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通行、 临时场地、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当地材料、当地用工及运输、堆转运场、施工干扰、县乡 (镇) 村协调等, 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对外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为满足工程实施需要关 于防火、安全、防汛等相关措施并承担费用。
⑦调试、试验、验收部分:包含调试(含线路调试、接入间隔调试、涉网调试、并网 等) 、试验(含线路参数测定试验、接入间隔的一二次试验等) 、测试、验收(含环保、水 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试运、移交、质保以及后 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负责本项目与调度的涉网设备、电力监控、保信


子站、电能量采集、故障录波、 SF6 监测等相关系统的接入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审查、相 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工程中所有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并承 担费用。工程完工后, 临建设施投标人拆除、回收及迹地恢复, 须满足地方环保、水保验收。 负责配合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体承包人完成电站投产验收、启动 试运以及并网等相关工作。本标段投标人负责配合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
⑧质量检测及质量监督:负责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质量检测及质量监督相关手续办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
⑨合规性手续方面, 投标人除负责①项中所列内容外, 还应办理项目所涉其它合规性手 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采伐许可证办理、复垦保证金缴纳及退回办理、消防审查、防雷审 查、森林防火保证金缴纳、质量监督及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及其相关费用缴纳及协调发 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⑩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 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 但 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 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投标人与光伏电站本体工程界面: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 110kV 升压站出线架构与 110kV 送出线路为界, 架构内侧绝缘子不属于本工程, 架构外侧绝缘子及引流线和欧村站变电站扩 建间隔属于本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应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 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1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EPC 业绩, 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 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 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输电 线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 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1) 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应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 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类证明材 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 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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