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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 SUV车、新能源轿车、新能源商务车、新能源小型车)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招标人:河南电能易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河南电能易充科技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河南电能易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河南电能易充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
建设规模:32个充电站
标段一、标段二项目整体进度:以项目单位的里程碑计划为准(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充电站建设,充电站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三项目整体进度:以项目单位的里程碑计划为准(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充电站建设,充电站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四、五、六、七整体进度: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2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服务期限 文件
价格
(元
)
1 HWZB-
2023-003-
019-001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
项目(160充电站)
(1)充电站所包含的整体设计方案、土建施工、办理充电站相关手续、供电电源接入方案、采购充电桩及辅助设备、
配电站、配电变压器等设备;完成消防区配套设施的采购、施工,充电站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文件的整理及移
交。
(2)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具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同时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与“中原智充”手机APP进行联调联试,开放相关数据。
(3)投标人所投充电站须包含与招标人指定的光伏电站接入,将光伏电站的发电用于充电桩充电使用,相关成本包含在本项目中。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500
2 HWZB-
2023-003-
019-002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
项目(630充电站)
(1)充电站所包含的整体设计方案、土建施工、办理充电站相关手续、供电电源接入方案、采购充电桩及辅助设备、
配电站、配电变压器等设备;完成消防区配套设施的采购、施工,充电站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文件的整理及移
交。
(2)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具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同时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与“中原智充”手机APP进行联调联试,开放相关数据。
(3)投标人所投充电站须包含与招标人指定的光伏电站接入,将光伏电站的发电用于充电桩充电使用,相关成本包含在本项目中。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500
3 HWZB-
2023-003-
019-003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
项目(1250充电站)
(1)充电站所包含的整体设计方案、土建施工、办理充电站相关手续、供电电源接入方案、采购充电桩及辅助设备、
配电站、配电变压器等设备;完成消防区配套设施的采购、施工,充电站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文件的整理及移
交。
(2)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具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同时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与“中原智充”手机APP进行联调联试,开放相关数据。
投标人所投充电站须包含与招标人指定的光伏电站接入,将光伏电站的发电用于充电桩充电使用,相关成本包含在本项目中。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500
4 HWZB-
2023-003-
019-004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SUV车)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新能源车。 详见招标文件 500
5 HWZB-
2023-003-
019-005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轿车)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新能源车。 详见招标文件 500
6 HWZB-
2023-003-
019-006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商务车)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新能源车。 详见招标文件 500
7 HWZB-
2023-003-
019-007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小型车)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新能源车。 详见招标文件 5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60充电站)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近3年内(2020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5个单座规模10机的充电站项目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项目付款凭
单、项目现场照片2-3张);
(4)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无条件直联招标人指定的充电运营平台,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630充电站)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专用资质要求
(6)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近3年内(2020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5个单座规模总功率不低于630千瓦的充电站项目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项目付款凭单、项目现场照片2-3张);
(9)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无条件直联招标人指定的充电运营平台,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250充电站)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近3年内(2020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5个单座规模10机或群充群控总功率不低于1200千瓦的充电站项目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
(4)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须无条件直联招标人指定的充电运营平台,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SUV车)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轿车)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商务车)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绿电交通储能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小型
车)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4日全天(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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