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E、F磨煤机衬板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规 模:邯峰电厂锅炉制粉系统为正压直吹式,每台锅炉配备的6台磨煤机为美国FW公司设计制造的D-12-D型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单台设计出力为52.56t/h。磨煤机长期运行衬板厚度磨损,衬板强度降低,出力减少。为使磨煤机达到设计出力,拟对2号锅炉E、F磨煤机衬板升级改造;
2.3 标段划分: 河北分公司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E、F磨煤机衬板升级改造物资采购;
2.4 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5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两台磨煤机衬板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球磨备件\衬板组件包\ \HFQM-D-12-D\ \ \ |
HFQM-D-12-D |
套 |
2 |
供货(含安装),包含4.1和6.1项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磨煤机衬板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