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需购置轻型普通货车(皮卡)3辆、栏板货车(双排)1辆用于现场工作及货物运输等。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购置轻型普通货车(皮卡)3辆、栏板货车(双排)1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车辆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轻型普通货车(皮卡) |
(1)品牌:郑州日产牌; (2)车型号:NA/VARA(纳瓦拉)ZN1035UCK6C; (3)规格:尊享型; (4)驱动:4WD; (5)排挡:7AT; (6)长×宽×高(mm):5266×1850×1839。 其余参数详见技术部分。 |
辆 |
3 |
2 |
栏板货车(双排) |
(1)品牌:五十铃牌; (2)车型号:QL1070BUKW; (3)轴距:3815; (4)制动形式:气动; (5)货箱长×宽×高(mm):4010×1790×380; (6)轮胎规格:7.00R16LT 14PR; 其余参数详见技术部分。 |
辆 |
1 |
构成车辆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车辆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车辆及附属配件,技术资料(包括使用手册、合格证书等);
(2)所供车辆的采购、运输、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3)提供所有车辆整车首次保养服务;
(4)提供三年或10万公里的整车质量保证(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轻型普通货车(皮卡)【A包】、栏板货车(双排)【B包】。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标。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整车交货。
(2)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销售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对本招标文件所包括车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3C证书及检验报告,该证书及检验报告需在投标时提供,以作为评标主要依据。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车辆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