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厂制冷设备采购安装 |
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厦门 项目规模:新增40万千升啤酒厂制冷站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厦门工厂制冷设备采购安装 招标内容和范围:新增40万千升啤酒厂制冷站;本工程包括整个制冷工程设备提供、安装、调试(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投标方提供所有的安装材料如:各种型号的管材、电缆、控制线、电控柜、桥架、阀门、控制硬件及软件等,投标方负责设备调试所需的润滑油、制冷剂的采购及系统添加等,并负责最终制冷系统政府验收合格,最终范围以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的所有设备为准;如果出现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必须进行方案调整,但不涉及价格增减,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到货;其中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编制好本项目HAZOP报告并交由招标方审核通过;在收到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7天内确认完毕并反馈招标方。 投标方在发货前应向招标方发出书面通知,若招标方届时不满足安装条件,招标方应收到投标方发货通知后另行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方具体到货时间,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因招标方原因要求投标方交货推迟的,招标方不承担因要求投标方延迟交货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安装调试期:设备初验完成后9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验收期: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验收申请书后20天内开始验收,验收期为60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总制冷量400万kcal及以上的氨制冷系统业绩(含控制),合同金额≥1000万元。具有分段制冷、冷媒模块业绩,且项目完工并投入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首尾页、工程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页)、系统验收完成投入运行的证明并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安全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合同招标方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书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2023年07月18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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