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刚察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三期300MWp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热水镇北侧约10km处,场址地貌为山前缓坡地带。场址区周边有S204及G213公路从工区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300.014MWp,额定容量为250.8MW,配置15%容量,2小时的储能,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经2回110kV线路送至场址北侧的热水330kV变电站。
本项目容配比为1:1.196。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固定式+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76个子阵,安装倾角为35°,组件最低点距地高度为1.5m。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5~26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每11台逆变器接入1台3.3MVA箱式变电站。每7~8升压箱变高压侧并联为1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容量23.1MW~26.4MW,共以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最终接线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项目分界点为热水330kV变电站110kV母线出线开关间隔。
2.1.2.1采购范围:工程除甲供材料以外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1.2.2施工范围:本标段工程的开工许可、施工备案;本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电源、五通一平、阵列区土建工程、桩基础(采用预制桩或混凝土灌注桩,以预制桩为主,以最终施工图设计为准)、箱变基础、厂区通讯、视频光缆辐射及调试、35kV集电线路工程、35kV开关站建设等的施工,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包括:110kV升压站、1条110kV同塔双回线路,架空线路长度约8.58km,导线截面采用JL/G1A-300/40mm2,全线架设双地线,地线选用GJ-100,同时根据系统通信需要,本工程另一根地线选择为48芯OPGW光缆。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为准。包括110kV送出线路永久、临时征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防洪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等一切前期相关手续及文件的办理工作,产生的一切工期及费用全部纳入总工期及费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委托),升压站本体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全部电气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送出线路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路径协议手续办理及费用,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参与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消防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逆变器建模、电能质量预评估、等保测评、全场建模、稳控、全景监控等,、升压站视频监控及30万厂区视频监控、公网接入10kV施工电源(后期转为升压站备用电源)线路建设及手续办理、接入青海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国网青海省绿能大数据中心的所有服务;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1.2.3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110kV送出线路、两台主变压器(SZ-125000、110/35kV)、主变中性点成套装置、110kV配电设备、35kV及以下设备等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2.1.2.4辅助范围:本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2.1.2.5验收范围:本标段所有工程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总包管理、检验、试验、质监验收、参与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1.2.6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2.1.2.7验收总协调:
(1)本标段相关协调费用。
(2)工程开工许可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方案、消防方案、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水土保持“三同时”、职业卫生健康“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及验收;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征地。
(3)现场施工时必须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青海公司《标准化施工手册要求》,包含安全标识标牌和设备铭牌、科室门牌以及满足生产运行的定置化标牌、制度标牌。
(4)承包人所派到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由承包人负责对其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保障,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后期站内生活用水由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就地打井取水或接入市政管网取水的方式解决,以保障后期站内生活用水,相关给排水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时间相应顺延。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7 16: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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