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振环环境工程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0701-234013207H04。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1个包,投标人须对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须以包为单位递交,评标、授标也将以包为单位进行。内容如下:
- 招标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纯电动小型桶装垃圾运输车 |
辆 |
2 |
2 |
燃油小型桶装垃圾运输车 |
辆 |
4 |
3 |
燃油中型桶装垃圾运输车 |
辆 |
1 |
合计 |
7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 交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以及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 投标人应为参加本次投标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对资信证明不设置格式要求,但资信证明中写明了需要阅读背书或声明的,投标人应提供背书或声明内容。若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字样,需提交正本);
-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须提供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环卫车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成功案例。
-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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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