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宝山8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双鸭山公司 双鸭山宝山8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双鸭山宝山8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双鸭山市宝山区境内,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3.334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79.8MWp。共安装 179712块575Wp光伏组件,整个光伏发电场分成21个光伏方阵子场,其中14个方阵子场装机容量 5.0232MWp,6个方阵子场装机容量4.7242MWp,1个方阵子场装机容量4.6644MWp。安装14 台3900kVA箱式变压器,7台 3600kVA 箱式变压器,266台300kW逆变器。
2.1.2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工程前的房屋基础拆除、场区内树木移植、场区内废弃电线杆拆除、土地勘测复核定界,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及回填;进场道路和厂区内道路施工;场区铁丝围栏及大门施工等。
2.1.3计划工期(施工):本项目合同需待 双鸭山宝山8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取得上级公司开工决策后合同方可生效,计划总工期为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 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场地平整和道路施工的合同业绩各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在本单位近期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场地平整和道路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场地平整和道路施工的工作经历,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