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热一厂2023-2024年劳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长热一厂2023-2024年劳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项目单位为: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街6789号,一期建设两台350MW凝汽供热式发电机组和两台1110t/h超临界直流锅炉,分别于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20日正式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700MW。
2.1.2 招标范围:运行部发电分场、运行部脱硫除灰分场、运行部燃料分场及生产技术部所属辖区的生产卫生清扫工作;运行部燃料分场集控监盘工作、所属区域的部分运行生产工作;生产技术部相关区域的生产运行工作,运行部发电分场石子煤清运工作等。冬季采暖期需要根据实际工作强度增减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劳务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