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凝汽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凝汽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宁海电厂二期百万机凝汽器改造项目。2台1000MW机组利用机组检修期间实施改造,原凝汽器换热面积54000㎡、设计背压5.8kpa,通过改造后预计换热面积可增大至69500㎡、背压降低至5.0kpa,通过对凝汽器进行优化改造,预计可降低煤耗1.44g/kW.h。凝汽器改造是在确保凝汽器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维持各接口原位置、标高等保持不变,通过对凝汽器热力设计及结构设计,使凝汽器的换热面积凝汽器增大,降低背压,热力性能及结构设计均达到较高的水平,达到节能降耗效果。
本次采购范围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百万机组,#5、#6两台机组凝汽器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凝汽器改造的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脚手架、油漆防腐、试验、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项目计划工期为:本工程工期要求于#5、#6机组检修中实施,检修周期:6号机预计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2月24日;5号机预计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5月30日。具体实施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MW等级火电汽轮发电机组凝汽器设备供货(换热面积≥60000㎡)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数量须为1+N,N=1或2;且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生产单位。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