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各单位高分子风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高分子风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12743729 |
高分子复合板风门\50mm\聚氯乙烯\无电机\手动 |
M2 |
8000 |
2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20000931 |
气动执行机构-通用 |
台 |
50 |
3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20000278 |
电动执行机构-通用 |
台 |
20 |
4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20001080 |
液动执行机构-通用 |
台 |
10 |
5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20001080 |
液动执行机构-通用 |
台 |
10 |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交货日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23年10月1日(预计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天内完成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煤公司各单位。
2.2.3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依次类推。
2.2.4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一年。
2.2.6协议有效期:二年。
2.2.7框架价格调整:协议期内不做调整。
2.2.8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矿井下用聚氯乙烯风门板材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聚氯乙烯风门(含控制装置)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和发票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