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2项目规模:供热系统检修、维护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富拉尔基发电厂齐市市区供热系统检修、维护外委服务,负责供热区域内(中继泵站、中继泵站至直供换热站、趸售换热站、热用户)所有供暖问题和非采暖季的检修、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0/17-QT-016101 |
富拉尔基发电厂齐市市区供热系统检修、维护外委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富拉尔基发电厂齐市市区供热系统检修、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前)至少3项电厂检修维护或供热管网检修维护或供热管网施工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1 16:09到2023-07-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