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管道重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主管道进行重新铺设,燃气调压柜及车间内管道不做调整。施工过程中原有气体管道仍需继续使用。待原有燃气管道停用后,用氮气对管道内燃气进行完全替换,管道内不应存有燃气,替换完成后,两头封堵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1.2施工范围:
天然气管道铺设:从厂区内天然气调压计量站出口至各车间天然气调压柜进口的天然气管道铺设。天然气管道供应结构件、传动、中部槽、下料、总装、涂装、综合实验室、机电、帕森斯、铸造、锻造各分厂及锅炉房、食堂等处的生产工艺、辐射采暖等使用。
液化石油气管道铺设:从厂区液化石油气站出口至各车间的液化石油气入口的管道铺设。厂区液化石油气主管道供应铸造、中部槽、下料、传动、结构件分厂生产工艺使用。
接至各车间的液化石油气接管位置以及各单体调压柜位置、调压柜内的管道、调压柜出口至车间的天然气管道均按照现状未作调整。
2.1.3 本项目中在中央大道北侧预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接口,供应后续北侧二期地块的厂房使用,依据二期可研规划,天然气预留接口de160,液化石油气预留接口DN150。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0日
2.4 建设地点: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具有管道材料为聚乙烯(PE)管的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业绩和管道材料为无缝钢管的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或盖章页,应能体现出工程范围;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31日 14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1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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