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循环水蒸汽透平系统改造项目节水消雾冷却塔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榆林化工循环水蒸汽透平系统改造项目节水消雾冷却塔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装置循环水单元建有第三循环水场(2211)和第四循环水场(2212)。第三循环水场(2211)向气化装置、酸性气脱除及甲醇装置提供循环水,第四循环水场(2212)向空分装置和乙二醇装置提供循环水。目前气化循环水系统供水能力25200m³/h,气化冬季需要25000m³/h循环水,夏季需要29000m³/h循环水,现有气化循环水系统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气化夏季运行需求,尚有3800m³/h缺口,另新增透平泵自用循环水量980m³/h,为满足气化装置和新增透平泵的循环水用量要求,本项目新增1间5000m3/h的冷却塔。
招标范围:节水消雾冷却塔1间。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期:2023年11月30日前交到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石油、石化、煤化工项目节水消雾冷却塔(单台处理量≥5000m³/h)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30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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