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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5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一、招标条件本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总承包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中州铝业目前有8台锅炉,其中4#-5#锅炉为NG-220/8.8-M2型;6#锅炉为WGZ-240/8.8-3型;7#锅炉为WDLZ-240/8.8-1型;8#锅炉为WDLZ-240/9.8-2型。4#-8#锅炉已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采用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现场有成套液氨制氨系统,SCR脱硝剂采用稀释后5%浓度的氨气,现运行四台锅炉,液氨平均消耗量为260kg/h,设计按运行五台锅炉确定。液氨站建于2014年12月,2015年3月份投运,液氨极易挥发,极易溶于水,无色有刺激性气味,吸入后对呼吸系统刺激较大,易造成人员窒息。

中州铝业现有液氨站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行业以及中铝集团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降低液氨运输和储存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脱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在此背景下,中州铝业拟实施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工程,将现有脱硝还原剂制备工艺改为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艺。

2.4项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负责项目的设计、设备(不含泵类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施工、168h试运行、性能试验、环保验收、安全及职业健康设计及验收、消防设计、消防申报、消防验收、培训、最终交付投产,以及项目保修、配合项目总部验收、配合项目后评价和审计,配合完成手续报批等工作。发包人未明确制定的部分,但同时该部分又是本项目总承包不可或缺的,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确保整个项目的完整性。承包人从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发包人总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提供一套完整的催化水解制氨成套工艺系统的工艺设备(包括尿素的储存、尿素溶液制备、储存、输送、尿素水解制氨及氨气输送系统)、电气(含二次)、仪控测量报警等系统及接口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不含泵类设备)、供货、制造、包装、运输、建安施工、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二)提供一套完整的催化水解制氨成套工艺系统的配套附属系统:暖通、油漆、保温伴热、消防、给排水、支吊架、起重设备等及接口的设计、采购、建安施工、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三)提供一套完整的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艺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施工安装及配合监理对所有工序节点的验收、调试、试验、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最终交付招标人投入运行、培训和售后服务,配合第三方性能考核验收(安全、环保、性能试验)等。

(四)新建一座37.5×16×8m尿素厂房,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实腹钢屋面梁,钢骨架轻型板,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

(五)承包人对稀释风机、原氨/空气混合器及出口之后的母管、支管及SCR内部氨喷嘴等所有设备的利旧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题说明;若需改造,须提供改造方案,并保证原液氨供氨系统和改造部分在过渡期间运行中均能满足脱硝性能及环保超低排放要求,且必须在机组检修期间内改造完成。上述事项须单独报价并计入总价。

改造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完成后,尿素催化水解制氨系统正常运行后,脱硝装置稳定运行状态下锅炉烟气NOX排放浓度满足低于50mg/Nm3(标况、干基、实际氧)排放标准、NH3(逃逸)≤3ppm;尿素水解制氨系统应能持续稳定的与锅炉同步运行,适应性好,并不影响锅炉产能;设备布置中要充分考虑现场条件;系统采用PLC控制,留有与外界通讯的接口,PLC系统信号及控制同步通讯到烟气主控室。

(2)系统进行保温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 各配电及操作控制设备均按照安全、可靠、节能、先进、备品备件统一的原则进行选型。

(4) 消防设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配置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5)施工过程中,若对周围设施有损坏的,在改造工作结束后予以恢复到原状。

技术路线:

采用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艺。

工期:

总工期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官方网站查询为准/应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如采取联合体投标的方式,施工方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

2018年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还原剂尿素水解制氨EP或EPC工程合同业绩(其中至少2台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成功投运1年以上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包含机组容量台数页、改造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等复印件)。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接受受代理商投标。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投标人拟指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6.投标人拟指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5 09:00——2023-07-31 17:00 (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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