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启动锅炉、机械通风冷却塔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2月-3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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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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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锅炉 |
1套启动锅炉及其相应的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所有设备及附件的设计、供货、设备检验/试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验收、系统性能试验等。启动锅炉为微正压水管锅炉(净出力Q=50 t/h,P=1.6 MPa(a),T=32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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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通风冷却塔 |
成套供应12套完整功能的φ10360mm(暂定)风机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布置为2列,每列6段)及其配套辅助系统等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启动锅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须至少具有2台容量均在50t/h及以上国内燃气锅炉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合同业绩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机械通风冷却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机械通风冷却塔(单段冷却水量5000m3/h及以上,且每项业绩至少包含5台及以上机械通风冷却塔)国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25 09:04到2023-07-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