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点火装置及其配套设备系统的总体设计、布置、技术性能保证等由投标人负总责,投标人与锅炉厂直接配合。等离子点火无油系统方案:等离子点火系统(每台炉16套,两台炉共32套)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等离子点火装置及其辅助装置的设计界限:冷却水(含增压泵)、加热蒸汽、压缩空气、疏放水系统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以系统的进/出总门为界,电源分界以等离子PC段出线端子为界。暖风器、风道的插板门及调节门、蒸汽管道的电动关断门、火检冷却风及载体风系统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提供压缩空气气源、水源、汽源及低压电源接口,投标人负责分界内的机务、电气、热控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图像火检、壁温监测、至DCS系统控制接口)整套设计供货。两台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系统
2.2 其他:供货期计划2024年10月份开始供货。
投标人应当接受本项目付款比例:预付款10 %,交货款60 %,验收款25 %,结清款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3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