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运输承运商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化工产品运输承运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
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承运商采购,包括: 由金坛生产基地(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建材路 )发往全国各地的产品公路汽车、水路船舶运输项目;
滨江生产基地(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 )发往全国各地的产品公路汽车、水路船舶运输项目。
年度运输估计量及运输路线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需按招标方要求时间完成装载(原则上二日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车辆运输的,招标人另行安排车辆的运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同时承担超出合同约定运价的费用。
中标人负责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丢失、短少、破损、受潮和遭受污染而变质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2023年10月~ 2026年9月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专业的物流运输企业,且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同类项目的运输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见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须能出具运输业9%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货物运输 2类3项、3类、4类2项、5类1项、6类1项、8类、9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7投标人不得为《 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 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8月1日9时00分到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