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电厂4号汽轮发电机组本体降噪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锦界电厂4号汽轮发电机组本体降噪工程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锦界能源有限责公司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负责该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国能锦界公司建设有4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2400MW。电站2008年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2年。电站距离榆林市65公里,距离神木市45公里,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号汽轮发电机组本体降噪工程EPC项目,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目前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噪音超标,对汽轮机高中压缸、两低压缸、发电机联轴器、励磁机、连通管道等汽轮发电机本体整体降噪设计、方案评审、设备供货和安装。2)四号机组B列墙通风口、过道风口、楼梯口、吊装口等开放空间降噪设计、方案评审、设备供货和安装。3)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改造前后的噪音测试。
2.1.3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委员评审。设备材料制造工期: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委员评审后,40天完成设备材料制造并到达甲方现场。施工工期:设备材料制造并到达甲方现场后从开工之日起计算25天完成项目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服务期限:3年,具体服务内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技术要求4.2.13。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噪声治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