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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宝安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8月

项目概况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8  14 13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DL2023000238(0868-2349ZD568F)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6.05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146.05万元整

采购需求:宝安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方或其授权单位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组织考核确定合同是否续签,考核结果达到90分及以上或优秀及以上的,在服务范围、合同价格不变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采购方保留续签的权利,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https://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8  14 13  30  > 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3  8  8 下午 18 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3  8  10 下午 18 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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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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