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比选公告  流标公告  竞标公告  信息公告  补充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二次公告  1940CIC2P100]-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2025年度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4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航空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2025年度重庆航空 生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航空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2025年度重庆航空 生产基地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07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负责重庆航空 生产基地物业服务。在合同期限内,实施专业化的办公楼物业及空勤楼(酒店)管理服务,保障物业区域内各项用于办公、住宿、生活、用餐活动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招标人飞机上用品(座椅套、枕套、毛毯、头片等)、客房布草、餐厅布品及空勤人员制服洗涤工作,同时根据不同楼栋或场所提供与之功能相符合的保洁服务及大楼户外绿化养护,确保区域内正常的办公、住宿、生活、活动秩序,营造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综合办公楼物业服务整体达到5A甲级写字楼水平,空勤楼物业服务整体达到4星级酒店服务水平。具体详见四章《用户需求》。

1.5.2 项目总预算:1080万元/含税(2年)。投标总限价包含物业服务成本(含人工费用、办公费用、服务所需工具、清掏费用、玻璃屋面顶棚清洗费用、石材养护费用及耗材费用)、法定税费等所有与中标人提供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包含办公楼卫生间客卫品及空勤楼布草、清洁车等甲方直接使用的物品。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2023-2025年度重庆航空 生产基地物业服务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重庆市渝北区临港大道6号重庆航空 生产基地

2年

1.7 合同期限:2023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6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①建筑面积60000㎡以上(含)办公楼、写字楼、酒店、学校、政府机关办公楼业态类的物业服务业绩;或②年度合同金额4000000元以上(含)的办公楼、写字楼、酒店、学校、政府机关办公楼业态类的的物业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未载明的另外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实际结算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