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种植油松77551株,杂交杨844株、樟子松2508株、苜蓿136900㎡、混播草814600㎡、农田复垦40800㎡等;施肥翻耕复垦160800㎡、水平沟35526m、带状沟62951m、鱼鳞坑9996个、碎石铺装3000㎡、木栈道2300m、素土碎石防火道路1100m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总工期761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30日(30个日历天),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一)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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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产量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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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产量指标(公斤) |
产量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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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1、寒富苹果第二个生长季要求产量1.27公斤/株,第三个生长季要求产量10.54公斤/株; |
1、9月份进行考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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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1、大果沙棘第二个生长季要求产量0.088公斤/株,第三个生长季要求产量0.875公斤/株; |
1、9月份进行考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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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1、苜蓿(条播)第一个生长季要求产量11700公斤/公顷,第二个生长季要求产量36240公斤/公顷,第三个生长季要求产量36240公斤/公顷;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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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活鸡兔井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生态建设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查验明细(验真)截图(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生态建设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查验明细(验真)截图(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2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生态建设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查验明细(验真)截图(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2022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该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③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业主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