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堡公司及所属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甘泉堡公司及所属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甘泉堡增量配电网220kV甘二变电站、220kV合盛变变电站、220kV合盛变电站扩变电站、220kV硅业变电站、220kV甘六变电站、甘二变补强220kV送出项目、南区一期配网建设项目、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项目、招商局10kV配电工程项目、甘泉堡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外部电源建设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首府北部,距市中心45km,紧邻五家渠市和阜康市。甘泉堡增量配电网30万千瓦光伏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220kV线路站址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北部,西南距五家渠市约22km,南距米东区约40km,南距乌鲁木齐市约56km。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220kV送出线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木木齐市米东区北部,场址中心距乌鲁木齐市约 100 km,场址西南侧为东道海子荒漠湿地,距场址距离较近。调控平台建设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东八家户国电大楼17楼。
乌鲁木齐 瀚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量配网300MW光伏发电场区选用540Wp及545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起来安装在固定可调支架上,逆变器选用组串式逆变器,额定容量196kW。光伏场区划分成96个光伏阵列。项目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北部,西南距五家渠市约22km,南距米东区约40km,南距乌鲁木齐市约56km,站址范围位于东经87°43′~87°47′,北纬44°19′~44°20′,海拔高度介于448m~454m之间,站址区域地形主要为平地缓坡,现状为戈壁荒漠,场址南高北低。
国能乌鲁木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MW风电项目装机容量100MW,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0kW风电机组,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储能系统、16台风电机组基础、16台箱变基础、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境内,最北距达坂城区新疆化肥厂约3km,最南距托里乡乌什城村约2km,西临S301,东临中节能托里风电场。
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新建2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建设规模1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量1275.9552MWp。采用550Wp单晶双面组件,共布置320个光伏子阵,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木木齐市米东区北部,场址中心距乌鲁木齐市约 100km。场址西南侧为东道海子荒漠湿地,距场址距离较近。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3个项目)、国能瀚海新能源公司(1个项目)、国能乌鲁木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项目)、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个项目)全过程形成的各类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分类和扫描数字化工作、施工阶段工程档案(对所有参建单位)指导、培训、规划服务和检查、工程档案归档的咨询和策划、竣工验收阶段协调、指导、鉴定、统计、移交、验收工程等全过程文件的收集、建立健全与工程相关的档案制度。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达标投产验收并提供建设项目档案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配合项目投产、质量评价、高标准通过档案验收;监检、竣工验收等各种检查验收检出问题进行整改等本合同中所约定标准的一系列工作,将档案数字化数据挂接到甘泉堡公司现有档案管理系统中,并做好档案数据备份。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本项目统招分签,中标单位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1.3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一周内进驻招标人各项目基建现场至项目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及整改工作(全容量并网3个月内完成档案移交,6个月内完成档案专项验收)。
2.1.4服务地点:视项目进度分别在甲方项目现场或国电大楼17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或新能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或整理或技术咨询)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馆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电力或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或整理或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执业人员(8人)须取得档案业务培训证书,且不少于2人取得馆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以上档案职称证书,其中档案业务培训证书为包含但不限于档案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业务培训班、岗位培训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