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综合能源公司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综合能源公司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到2023年8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能源公司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综合能源公司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武汉市龙泉大道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
本项目计划利用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车辆基地,现有综合楼、检修库、列检库、洗车库、牵引降压变电所、工程车库建筑屋顶以及一、二期室外停车场、围墙、轨道下方等位置合计面积约19795平方米,进行光伏组件布置,拟建设容量约2.507MWp,最终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本项目为混凝土屋面光伏阵列采用10°倾角设计,支架系统主要由混凝土支墩、钢结构支架和不锈钢螺丝紧固件等结构所组成;车棚按原设计坡度平铺光伏板,光伏支架系统主要由车棚主体钢架、车棚防水支架和不锈钢螺丝紧固件等结构组成,组件支撑在防水支架上,防水支架固定在车棚檩条上;地面光伏阵列采用20°倾角设计,支架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加钢支架型式。光伏发电系统共5个380V并网点,接入就近的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母线侧。(接入方案需投标人现场调研,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如调整为高压并网,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路面开挖修复、绿化路灯拆除修复、屋面防水、屋面围栏、屋顶设备移位等)、材料及设备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含甲供材的接收卸车运输和保管)、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工程调试及并网、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光伏项目手续办理(包括开工许可、电网接入手续办理、现场协调等)、售后服务、工程保险、临时设施、水、电、通讯的报装及接驳、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最终实施方案需经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产权方认可)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已建成并网的累计总容量1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