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批井工一矿MMD625左右破碎轴组件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朔集团公司2023年6月第2批井工一矿MMD625左右破碎轴组件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项数 |
备注 |
1 |
井工一矿MMD625左右破碎轴组件等 |
2 |
|
共计:1包,11项。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到8个月内交货。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朔矿区。
2.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2.6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无不良记录。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生产厂家可直接参与报价,如为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有效的代理授权书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在国内(或行业内)采用代理或经销模式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生产厂家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按投标人须知8.6.2条(3)款进行处罚)。
3.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主要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中煤集团外代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8月09日上午9:00—11:30至2023年08月25日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