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后勤服务类班车)劳动用工业务外包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包头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华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包头公司为新建工程,规划容量4400MW(4×600MW+2×1000MW),一期工程2×600MW燃煤纯凝发电机组于2004年开工建设。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45/16-QT-04301 |
劳动用工业务外包项目 |
动用工业务外包范围主要包括:设备维护部主机维护(锅炉、脱硫、电气一次、汽机专业)、辅助维护(输煤、化学)等工作;发电运行部全厂化学水系统运行、除灰脱硫系统运行、输煤系统运行;燃料管理部现场运维;物资管理部辅助工作等。(详见技术文件) |
10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劳动用工业务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检修或发电企业辅助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10 16:30到2023-08-17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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