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怀安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怀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怀安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河北怀安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规划建设风电容量100MW和光伏容量110MW,配套储能容量 31.5MW/63MWh,已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通过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国能怀安电厂升压站220kV侧, 怀安电厂升压站通过 2 回 220kV 线路接至清水 220kV 变电站。本期建设主变1台,容量为210MVA,主变抽头选择230±8×1.25%/38.5kV。主变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阻抗电压取标准序列,连接组别为YN/d11。
2.1.2招标范围:
怀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市怀安县建设“河北怀安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机机位不超过18个,轮毂高度115m及以上,叶轮直径不小于200m,规模容量100MW(接受混排机型,超过规划容量的限功率运行)。
2.1.3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以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后为准。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 100 台,且均已成功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 240 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