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一期20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区PC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鞍山岫岩200MW风电场工程地理坐标在东经123°02'15.94"~123°27'09.45"、北纬40°32'42.63"~40°46'24.08"之间,场址区域地形以山地为主,属于山地风电场,机位点平均海拔高程在580m,风电场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约34km。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本工程与邻近的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共设一座升压站,升压站按变电容量350MW规模建设,本期拟安装1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主变压器,并为二期工程预留1台150MVA的220kV主变压器位置。本期200MW容量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电网龙王站,导线采用2×LGJ-400,线路长约21.6km。本工程储能按风电场装机容量的10%配置,为20MW/40MWh,保证储能2小时充放电时长,并为二期工程预留15MW/30MWh储能位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
2.3建设规模:200MW
2.4交通运输条件:
岫岩县交通四通八达,全县已形成了以岫岩镇为枢纽的辐射状交通网。岫岩境内共有各级公路1207公里,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26.8公里。其中,省级公路5条373公里,县级公路4条119公里,乡级公路42条735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297公里,占总里程24.6%,黑色路面里程达822.7公里,油路铺装率达68.7%。晴雨通车里程达1197公里,占总里程99.2%。公路桥梁达605座17,099.5延长米,其中百米以上永久性大桥20座4089延长米。
场址区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从场址区至县城现有公路为G16、S312、S210、S203,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Ⅰ标段、Ⅱ标段两个标段。
每个标段招标范围: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风机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安装(不含35kV电缆和电缆头),箱变采购安装施工,全场接地工程施工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相关的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全场植被恢复及绿化工程,发包人提供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二次搬运,试验及测试,系统调试,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消防、质监、并网等),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地方关系工作,以及其他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与升压站的界面划分:
土建工程以升压站围墙为界,安装工程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高压开关柜下接口为界,投标人负责接入电缆头的制作及安装。
2.7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9月10日开工,2023年11月15日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2023年11月30日首批机组具备并网条件,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若投标人工程进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招标人有权调整 1、Ⅱ标段的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因此提出费用和其他诉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Ⅰ标段、Ⅱ标段要求一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工作内容等):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陆上风电场(单个容量200MW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且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及35kV 集电线路施工等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陆上风电场(单个容量200MW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及35kV 集电线路施工等工作内容)。
(4)财务状况: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投标,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时至2023年8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每标段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鞍山岫岩200MW风电场工程地理坐标在东经123°02'15.94"~123°27'09.45"、北纬40°32'42.63"~40°46'24.08"之间,场址区域地形以山地为主,属于山地风电场,机位点平均海拔高程在580m,风电场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约34km。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本工程与邻近的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共设一座升压站,升压站按变电容量350MW规模建设,本期拟安装1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主变压器,并为二期工程预留1台150MVA的220kV主变压器位置。本期200MW容量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电网龙王站,导线采用2×LGJ-400,线路长约21.6km。本工程储能按风电场装机容量的10%配置,为20MW/40MWh,保证储能2小时充放电时长,并为二期工程预留15MW/30MWh储能位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
2.3建设规模:200MW
2.4交通运输条件:
岫岩县交通四通八达,全县已形成了以岫岩镇为枢纽的辐射状交通网。岫岩境内共有各级公路1207公里,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26.8公里。其中,省级公路5条373公里,县级公路4条119公里,乡级公路42条735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297公里,占总里程24.6%,黑色路面里程达822.7公里,油路铺装率达68.7%。晴雨通车里程达1197公里,占总里程99.2%。公路桥梁达605座17,099.5延长米,其中百米以上永久性大桥20座4089延长米。
场址区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从场址区至县城现有公路为G16、S312、S210、S203,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Ⅰ标段、Ⅱ标段两个标段。
每个标段招标范围: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风机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安装(不含35kV电缆和电缆头),箱变采购安装施工,全场接地工程施工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相关的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全场植被恢复及绿化工程,发包人提供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二次搬运,试验及测试,系统调试,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消防、质监、并网等),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地方关系工作,以及其他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与升压站的界面划分:
土建工程以升压站围墙为界,安装工程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高压开关柜下接口为界,投标人负责接入电缆头的制作及安装。
2.7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9月10日开工,2023年11月15日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2023年11月30日首批机组具备并网条件,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若投标人工程进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招标人有权调整 1、Ⅱ标段的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因此提出费用和其他诉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Ⅰ标段、Ⅱ标段要求一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工作内容等):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陆上风电场(单个容量200MW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且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及35kV 集电线路施工等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陆上风电场(单个容量200MW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风电场具体容量、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及35kV 集电线路施工等工作内容)。
(4)财务状况: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投标,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时至2023年8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每标段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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