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主体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主体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江阴镇东南2.8km处。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电厂在一期工程建设时总平面布置按一、二期工程装机4×600MW机组进行规划,厂区场地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厂址上向西扩建。本工程计划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暂定,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0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主体施工B标段公开招标。
B标段:#4机组建筑安装、烟囱建筑安装、厂内永久道路及进厂路、燃油罐区拆除及小油罐还建及全厂特殊消防(包含消防验收)。A标段为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及全厂物资代保管。
责任区域划分详见第六章图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施工区总平面布置图》。
B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4机主厂房建筑工程(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含本期机组联络栈桥)、锅炉房及炉后至烟囱入口的热力系统建筑),大油库区拆除及小油罐区还建、旧燃油泵房的拆除及新燃油泵房的建筑安装(旧燃油泵房详见第六章图纸;大油罐2000m³;2个小油罐各75m³)。厂区内永久道路,厂外临时道路、厂区周界的厂区围墙、大门及警卫传达室(考虑到厂区道路B标施工,围墙也一并由B标施工)。
(2)#4锅炉及附属系统安装,包含并不限于锅炉本体、制粉系统、烟风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硝反应器及进出口烟道及内部所有设备(含催化剂)等安装;#4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安装,包含并不限于汽轮发电机组本体、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凝结水系统(凝汽器除水室外,散件到场)、除氧给水系统、辅助蒸汽系统、氢气系统、定子冷却水系统、密封油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循环水及开式水系统、真空系统、抽汽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4机前置过滤器及混床单元);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4机组压缩空气系统;保温和油漆工程;起重设施;包括炉后地坪、事故油池及排水池、锅炉(含电梯井道)及脱硝钢支架等。不包括脱硫、部分脱硝系统 (除反应器和进出口烟道外)建筑安装工程。
(3)集控楼范围内#4机设备安装工程。
(4)综合管架上#4机组管道系统安装;本标段区域内地下管网。
(5)#4柴油发电机相关安装工程。
(6)#4机组A列外变压器及出线架构建筑安装工程。
(7)#4机组汽机房内循环管线施工至主厂房循环水坑外壁1米, #4机组汽机房内开式水管线施工至A列外1米或循环水坑墙壁外1米。
(8)#4机除灰、除渣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9)本标段的防雷、接地(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的接地网、高压电气装置接地、架空线路及出线接地、高压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低压系统及电气装置的接地等)。
(10)本标段范围内#4机智能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接线、调试。
(11)本标段范围内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装饰装修等。
(12)本标段范围内道路及地坪,并与主厂区环形道路及范围外道路连接。
(13)本标段范围内除招标人已规划的临时设施建设。
(14)#4机常规水消防、移动式灭火器等。
(15)本标段内(包含脱硝反应区)的智能智慧工程(含综合布线、全厂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安防系统工程等)的埋管、敷设、安装工作。
(16)本标段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及永久观测点维护。
(17)施工期间用水泵房及管网等公用部分的管理与维护。分标段水表谁使用谁安装,应配备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校验合格证及铅封,每月由招标人牵头组织进行查表计量。
(18)标段范围内场地平整、建筑物的地基处理工程(不含桩基施工)。
(19)弃土场管理:土方中转场、弃土场围栏、临时道路等管理设施的建设;土方堆放的覆盖整形、日常维护工作等。
(20)烟囱建筑安装:包括烟囱主体结构(含玻璃钢内筒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楼梯平台通道(包括CEMS支撑钢构)、电梯、烟囱照明、航标灯、防雷接地安装及附属设备设施等建筑和安装施工等。
(21)负责全厂(含#3、#4机组,厂前区、封闭后的煤场等本工程范围内,不含脱硫岛和水岛)特殊消防系统的施工安装及全厂消防系统(含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特殊消防系统)验收。
(22)负责全厂(本标段范围及一期)建构筑物色彩统一的粉刷施工。
(23)厂区内永久道路,厂外临时道路、厂区周界的厂区围墙、大门及警卫传达室的照明设备安装。负责施工期间厂区内外道路照明的管理与维护。
(24)#4机组汽机房A排外1米内超高压、低压抽汽供热系统施工安装工程。
(25)本项目现场预留约9300㎡场地,由B标段建设搅拌站,包括场地硬化、建站手续及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与A标段分界:以主厂房伸缩缝为分界,伸缩缝在本标段。
与E标段分界:汽机房内循环水管道以循环水坑墙壁外1米为界,开式水管道以A排外1米或循环水坑墙壁外1米为界。
与脱硫特许经营标段的分界:以烟囱内筒两侧膨胀节为分界线,膨胀节包含在脱硫特许经营标段。
与K标段脱硫废水零排放特许经营分界:空预器入口烟道外1米引出法兰为界,低温省煤器前烟道外1米接口法兰为界。
责任区域内不属于本标段的包括:全厂绿化,厂前区设施(厂前区、侯班楼及永临结合宿舍楼),脱硫特许经营(含废水零排放),噪声治理,脱硝EPC,水岛EPC,煤场封闭,取水工程,循泵房、循环水及排水管道,全厂桩基,五通一平中已完成的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消防水、道路,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煤场封闭工程,脱硫特许经营工程,施工一级控制网的建立。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 |
范围 |
主要内容 |
1 |
A |
#3机组建筑安装,220kV配电室、集控楼、全厂综合管架及地下管网、灰库,全厂物资代保管。 |
包括#3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汽轮机间、除氧煤仓间、锅炉间建筑,集控楼建筑,#3炉后建筑物(不包含烟囱),全厂综合管架建筑。220kV配电室,灰库建筑安装,部分公用系统的建筑安装(空压机系统,精处理与再生系统、汽水取样系统及炉内加药系统、机组排水槽等)。#3机组热力系统、辅助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的安装。全厂物资代保管。供热首站。#10皮带延长的设备安装。 |
2 |
B |
#4机组建筑安装,烟囱建筑安装,厂内永久道路及进厂路。燃油罐区拆除及小油罐还建。全厂特殊消防(包含消防验收)。 |
包括#4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汽轮机间、除氧煤仓间、锅炉间建筑,#4炉后建筑物。#4机组热力系统、辅助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的安装。包括烟囱建筑工程(包括烟道支架基础),烟囱照明、接地安装。厂内永久道路及进厂路。燃油罐区拆除及小油罐还建。全厂特殊消防(包含消防验收)。 |
3 |
C |
五通一平 |
包括施工场地规划建设 |
4 |
D |
全厂桩基 |
全厂桩基施工 |
5 |
E |
循泵房、循环水及排水管道 |
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及排水管道、虹吸井等建筑安装 |
6 |
F |
取水工程 |
现浇钢筋砼引水箱涵以外的预制引水箱涵、引潮沟等土建和安装施工;取水设备的安装施工 |
7 |
G |
煤场封闭 |
干煤棚网架封闭改造 |
8 |
H |
水岛EPC |
包括锅炉补给水、原水、工业废水、循环冷却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辅助加药系统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 |
9 |
I |
脱硝EPC |
脱硝EPC |
10 |
J |
噪声治理EPC |
全厂噪声治理深度设计、施工及验收 |
11 |
K |
脱硫特许经营(含废水零排放) |
脱硫特许经营(含废水零排放) |
12 |
L |
厂前区、侯班楼 及永临结合宿舍楼 |
厂前区、侯班楼 及永临结合宿舍楼 |
13 |
M |
全厂绿化 |
二期扩建相关的厂区绿化 |
14 |
N |
厂外原水管 |
厂外原水管 |
15 |
O |
启动调试 |
全厂(不含脱硫)设备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
2.2 其他:2.2.1标段内如有施工范围不明确的部分,由招标人统一协调指定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