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湾煤矿厂区供暖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厂区供暖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郭家湾煤矿厂区换热站设备安装改造工程;
(2)厂区室外供热管道改造工程;
(3)郭家湾煤矿各建筑物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4)郭家湾煤矿井筒防冻系统改造工程;
(5)郭家湾选煤厂各建筑物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郭家湾煤矿厂区换热站设备安装改造工程和厂区室外供热管道改造工程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具备供热条件;郭家湾煤矿及选煤厂各建筑物供暖系统改造工程和郭家湾煤矿井筒防冻系统改造工程于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4年9月10日全部完工。
2.1.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招标人。
2.2其他:因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规定、不可抗力等可能导致本项目取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此风险及相应损失。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供热工程施工业绩2份。须提供能证明该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进度付款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合同提供至少 1 张对应结算发票(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完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 类)。(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工程合同额3000万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3年2月至8月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