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 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天城镇,光照资源较好,具备较好的光伏项目建设条件。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包含一座220kV的光伏升压站和100MW的光伏场区,二期建设内容为100MW的光伏场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9°34’19.07”,东经114°0’3.01”E,主要为低丘缓坡地貌,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土质以黏土为主,工程区域总面积约4860亩,220kV升压站规划以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鹿门变电站220kV侧,直线距离约1.5km,线路长度约2km。
2.3 标段划分: 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2.5 计划工期: 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工期4个月(如开工时间延后,竣工时间不顺延)。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分为线路工程和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两部分,投标人需分别报价。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工需获得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函开展工作,如未收到招标人关于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工正式书面通知函,则视为对侧间隔扩建工程不需要开展,招标人不支付相应工程的费用。
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220kV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要求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升压站侧为220kV升压站龙门架,龙门架上出线至围墙外塔上的钢芯铝绞线、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鹿门220kV变电站侧所有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规划、国土、水保、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升压站至鹿门变220kV线路工程;
2.负责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当地村民等协调工作;
3.负责鹿门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该项目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的施工,保证2023年11月30日前对侧变电站具备接入条件。
4.配合业主方完成关于本工程高低压供电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所需要的支持性参数及文件。
工程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准或备案、征租地、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及对侧升压站接入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鹿门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3.设备材料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22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②绿化工程、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④对侧变电站内扩建间隔及其他工程。安装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包括对侧变电站内间隔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如有)、高压供电线路改造(如有)、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必要的通信连接等、对侧变电站间隔内通信及保护设备安装、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系统通信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5.鹿门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土建工程、鹿门变电站扩建间隔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电缆头安装制作、光纤熔接、线缆敷设接线等涉及本工程的工作。
6.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送出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7.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对侧变电站内间隔施工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8.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与对侧所有相关专业联调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
9.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越、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手续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10.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11.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工程及物质,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2.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规划、水保、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特别说明:本工程需同时满足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施工业绩,不含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签字页、金额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经理参与项目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9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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