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区域空调处理机组及屋顶自然通风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区域空调处理机组及屋顶自然通风器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拟采购2台套空气处理机组(含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立柜式、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及附件、消声器等)及附属设备;采购1套主厂房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屋顶通风器设计与供货)。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2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厂房通风设备或空气处理机组合同业绩2份(若一个合同里同时含有主厂房通风设备和空气处理机组设备,仍计算为一个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