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汽轮机旁路设备采购招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汽轮机旁路设备采购招标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厂址位于九江市湖口县东北侧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侧即湖口县与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侧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侧的彭泽县城约21.5km。厂址用地主要为规划建设用地,部分为旱地、水田、水塘及其它用地,无基本农田。一期已建成2×1000MW机组,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和7月7日机组并网发电。二期扩建工程计划建设 2×1000MW 级机组,厂址位于一期工程扩建端的预留场地上,厂址用地已基本平整。二期工程的建设可充分利用港口、路口的有利条件,具有煤源可靠、煤炭运输距离短、成本低,煤电流向合理的优势。本项目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采购两台机组共2台40%BMCR容量高压旁路阀、4台中压旁路阀、4台低压旁路阀以及配套阀门等附属设备。
2.1.3其他: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基础预埋件考虑提前2个月供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交货地点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机组的汽机旁路系统设备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