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2.2.项目规模:4×3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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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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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发电厂2024-2025年度燃料输煤设备运行外委项目 |
燃料输煤设备运行外委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燃料运行门式堆取料机运行操作值班、输煤程控、翻车机程控操作、皮带机(包括叶轮给煤机、除木器、碎煤机、正弦筛、犁煤器、抑尘等附属设备)设备运行监视、巡检、操作、调整等及事故处理、入炉煤采样运行操作值班、输煤系统卫生清扫(包括门式堆取料机、叶轮给煤机、除木器、正弦筛、碎煤机、雾炮、除尘抑尘、含煤废水系统、皮带机系统等所有输煤设备积煤杂物清理、落煤筒和排水沟积煤清理疏通、皮带撒漏煤清理、事故情况下积煤清理、疏通、倒运以及输煤廊道、转运站、设备设施、值班室及周边所属燃料分场文明生产区域卫生保洁等)以及入厂燃煤采制样等工作。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城发电厂2024-2025年度燃料输煤设备运行外委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个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燃料、灰硫)运行外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双方印鉴、联系方式、合同额、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技术协议等主要信息)。
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指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应提供2020年至今主要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主要财务报表。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16 17:10到2023-08-24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