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异十二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异十二烷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公司主要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产品,产能达68万吨/年。LDPE装置引进德国巴塞尔(basell)公司Lupotech TS高压管式法工艺技术,该技术以乙烯为原料,丙醛或丙烯作为调整剂,以过氧化物为引发剂,采用单点进料4段反应聚合方式,在250~310MPa高压状态下生产低密度聚乙烯均聚产品。装置由德国伍德(UHDE)工程公司承担基础设计和超高压部分的详细设计。装置设计年操作时间为7600小时,平均小时产量为35.5吨/小时,共引进的牌号共18个,包括高透明膜、收缩膜、冷冻膜、农膜、电缆料、注塑料、涂覆料、发泡料等。异十二烷作为配制过氧化物的溶剂,随过氧化物注入反应器。
2.1.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暂定不超过400吨符合招标人技术规格要求的异十二烷。
2.2 其他:2.2.1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开始交货,预计每月到货一车(约33吨),具体交货计划以实际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异十二烷应用在国内采用高压管式法工艺技术的高压聚乙烯装置(年产能≥20万吨)的供货业绩2份,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3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应用于年产能≥20万吨的高压管式法工艺技术高压聚乙烯装置的材料(若合同中可体现应用于年产能≥20万吨的高压管式法工艺技术高压聚乙烯装置则可不提供对应用户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8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