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公司2023年9-10月固体物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康平公司2023年9-10月固体物处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事康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装机容量为2×600MW。
2.1.2 招标范围:2×600MW机组(1号、2号炉)以及机组的启动炉产生的除销售外需要处置的固体物(固体物包含湿排灰、炉渣、石子煤、不合格脱硫石膏等)处置服务。2023年9月-10月预计处置20万吨。
2.1.2 服务期限:2023年9月-10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同类型副产品(粉煤灰和炉渣)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副产品处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