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静电除尘器五电场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静电除尘器五电场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装机容量:2×350MW,于2017年试运投产发电。厂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部的肥乡县境内,厂址北距309国道约0.7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县城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电除尘器采用4+1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其中前级常规电场四个,第五电场为旋转电极电场,五电场存在旋转极板链条销轴断裂、部分极板脱落、电场掉闸等缺陷,其余链条销轴同样存在断裂隐患且不易发现,内部检修存在巨大安全风险;电场旋转极板传动链条卡涩不能转动,导致极板积灰严重,电场参数低除尘效果差,设备可用率大幅降低,增加环保排放的风险。现对电除尘器旋转电极电场进行改造,改造后,五电场拟采用常规极板、极线布置结构,形成双室五电场的低低温电除尘器。
招标范围:(1)拆除五电场区域内部收尘系统、清灰系统等部件及相应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整流变及其刀闸柜,整流变控制柜,清灰电机、旋转电机及其就地控制箱,振打电机,瓷轴加热器,相关动力电缆、控制电缆)。
(2)对除尘器五电场区域的顶盖、灰斗进行改造、修复,满足改造后结构布置要求及强度要求。
(3)重新设计、校核进、出口气流分布板,保证改造后气流均布系数满足小于0.2的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改造后电除尘入口至出口法兰在内的整体气流分布进行模拟试验并提供相应试验报告,确保单个通道内气流均布系数小于0.2的要求,同时确保每个通道烟气流量偏差不超过5%,由此需要对除尘器进出口气流分布板及烟道内导流板进行改动时也由投标人负责。报价人对气流分布设计提供专题说明。
(4)重新设计、安装内部尘中走道、挡风板。
(5)利用五电场空间布置常规极板、极线结构及清灰装置,清灰方式与前部电场保持一致。配套敷设相关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或通讯电缆,并接入控制系统。
(6)对五电场区域的壳体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对腐蚀严重的钢结构进行补强,更换腐蚀严重的人孔门。对前面四个电场进行检查、检修恢复出力,清理极板极线、内部构件、出入口烟道和灰斗积灰。
(7)原高压工频电源改造为高频脉冲电源,电压等级不低于120KV,二次电流不小于1.2A,投标人保证改造后电气运行参数,冷、热态升压满足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无法满足,由投标人进行更换。配套敷设相关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或通讯电缆,并接入控制系统。
(8)投标人保证改造后除尘器具有完整、统一的外观,拆除、破坏的保温设施由投标人负责恢复。
(9)投标人需提供改造后下部钢支架及灰斗的强度计算书。如原钢支架无法满足改造后强度要求,由投标人负责补强,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09月16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计划于两台机组检修期间完成,第一台机组停机时间初定2023年9月16日,第二台机组暂定2024年4月份停机,单台机组改造实际施工工期不超过20天。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现场24小时连续施工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的电除尘器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的电除尘器新建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