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壕煤矿锅炉辅助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锅炉辅助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是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锅炉辅助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证(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锅炉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100万的锅炉安装或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增值税发票对应的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查询截图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取,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