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生产模块化机房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公司新能源生产模块化机房建设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河北公司新能源生产模块化机房拟建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交财富中心大厦内,能够实现国家能源集团在河北南网区域内对其投资建设多个风电场和光伏电站进行远方监视与控制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提升新能源场站群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统一管理,减少运行维护成本。以期通过该系统建设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场站;并且能够帮助集团公司和电网公司提高运营效率。
招标范围:集控中心机房中涉及有关微模块、电气一次、二次、土建、暖通、水工在内所需的全部设备及配套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装修等,如机房动力电源、建筑做法、空调风机要求、消防门禁、二次机柜(仅空屏柜)等(具体服务器、通信设备及外线不包括本实施范围内)。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
工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 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信息网络机房建设(业绩类型为:信息一体化管控系统、机房硬件设施集成、机房配套设施安装施工,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主要内容、供货范围等合同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