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石膏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石膏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台电1-7号机组一年预计产生36万吨石膏,台电1-7号机组产出的石膏在石膏筒仓排放口处销售,投标人自提并负责运输。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石膏量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石膏产量的增减。台电石膏氯离子含量现为约2000-3500mg/kg。
为防止石膏销售销售由一家垄断经营,其经营、生产管理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导致不能及时清运石膏销售,影响台电公司石膏销售正常销售处置,危及机组的正常、连续运行,本项目计划划分为2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仅可中1个标段,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存在中标人弃标现象,如果出现上述现象,除扣除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弃标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并在以后类似招标项目中列入集团黑名单。在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如出现投标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投标方无正当理由而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在以后类似招标项目中列入集团黑名单,甲方有权将其预分配的销售数量平均调配给其它标段合同。”
根据历年经验,石膏在2024年1月25日—2024年3月24日期间2个月为石膏销售淡季;2024年7月25日—2024年9月24日期间2个月为石膏销售旺季。具体如下表:
标段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1-5号机石膏 |
预计石膏18万吨 |
石膏灰销售淡季预计石膏产量2.4万吨,石膏销售旺季预计石膏产量3.4万吨。 |
2 |
6-7号机石膏 |
预计石膏18万吨 |
石膏销售淡季预计石膏产量2.2万吨,石膏销售旺季预计石膏产量2.8万吨。 |
2.1.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具体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根据集团内部管理要求可能提前终止本合同。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从电厂购买石膏的合同业绩(单份合同石膏购买量不低于1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购买量可以提供合同的关键信息页体现,也可以提供电厂出具的盖章的购买量证明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应不少于2张,发票仅作为合同业绩真伪的辅助证明材料,不作计算购买量之用,扫描件应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石膏存储场地,且须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自有存储场地的,须提供存储场地产权证、存储场地的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评批复或环评验收、存储场地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场地长、宽、高,可计算出场地容量的图纸,容量不低于2.25万立方米);
②租赁存储场地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存储场地的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评批复或环评验收、存储场地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场地长、宽、高,可计算出场地容量的图纸,容量不低于2.25万立方米)。
(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0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