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类型:特许经营
2.3项目概况:投标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为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定向就近消纳。
2.4项目地点:山西省河津市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2.5招标范围:由投标人负责融资、投资,利用招标人建筑物屋顶和适于建设场地等规划、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直至到变配电室的改建和接入,并实施供电服务方式提供计划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5MW(最终容量结合实际勘察结果投标方测算并与招标方确定)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建设,以及光伏项目的运营服务等全部内容。
规划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中标方负责自行筹融资并实施规划编制、项目设计、报批报建(包括项目的备案)、工程建设、特许经营期间的运营、设备维护及改造等全部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车棚建设、设备设施及所属厂房防水、加固,太阳能电池板、支 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接入配电系统的改造、计量设备、监控保护等以及由投标方投资建设、购买的其他设备、设施等,并负责施工、建设直至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
项目运营期按照25年,运营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改造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方仅提供厂房屋顶、配合指定配电接入点及电量的消纳。
招投标双方按照电价和供电量及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扣除应核减费用后作为投标方结算费用的依据。该费用包含投资方的建设投资、贷款利息、运营服务、投资及运营利润,25年运营期满,投标方通过电价结算已回收全部建设投资、运营服务成本(含税金及利润),到期后招标方可自行选择资产按1元价格转让给招标方或要求投标方拆除。
本项目建成后的绿证、CCER等绿电权益归招标方所有。中标人在运城市投建项目的绿证、CCER等绿电权益须无偿转让招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手续办理。中标人在山西省内其它地区投建的新能源电站形成的绿证、CCER 等绿电权益,按比例无偿转让招标方,具体比例投标方报出。
2.6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并网工作。
2.7质量标准:采用国家颁布的最新相关项目验收标准
2.8特许经营期: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完成政府及国网的备案,并网试运行168小时后作为特许经营的起始期,运行满25年后特许经营期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或委托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 2020-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8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一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的类似项目业绩。(提备案文件、并网通知书或其它可用于证明业绩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8年6月至今)多个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不少于50MW的类似项目业绩; 3.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18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20MW的类似项目业绩。 (以上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业主单位签章的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相关文件包括业绩、资质等及信誉文件的真实性,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核查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投标人承担。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求: 1)本项目配置施工项目经理,须满足现场施工组织及管理需要,且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施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经理须5年内(2018年6月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
团队要求 |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可与项目施工方联合投标,且各方资质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主体方(合同签订方),并与其他各方之间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8-24 12:00:00至 2023-08-30 16: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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