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公司1 台卸船机电控设备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1 台卸船机电控设备升级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庄河公司)厂址位于大连庄河市东南约18km处的黑岛镇黄圈村以南的海岸。一期工程为2×600MW机组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大主机均由哈尔滨三大主机厂制造。1号、2号机组先后于2007年8月、2007年11月投入商业运营。庄河公司配套使用的1250T/H卸船机,于2007年建成投产,主机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设计制造,电控设备供货和电气成套调试为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采用的是西门子PLC400+MASTERDRIVE 6S70变频器解决方案,至今已运行15年,鉴于电气设备的性能衰减和器件老化,西门子MASTERDRIVE系列变频器官方已宣布停产,系统运行维护和备件供给风险也因此逐渐升高,目前该设备故障日益增多,稳定性、可靠性变差,为保障卸船机安全运行,计划对卸船机电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2.1.2 招标范围:1台卸船机电控系统升级改造,包括变频器、PLC控制系统、通讯系统等,升级设备必须满足和兼容现场现有西门子电气成套方案,保证改造后设备性能、安全性能提高。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须具体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起重设备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体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资质证书(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卸船机(须包含电控系统)或港口起重类设备(须包括电控系统)的改造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