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港电2023年新建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3年新建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服务方案》。
(2)与企业财务部、设备管理部、物资采购部、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全程跟踪收集各相关部门专用设备的商务、技术档案资料。
(3)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梳理公司新建工程所有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对其设备参数与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比对、计算、筛选、判定,对符合专用设备的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4)根据优选税收优惠方案,完善专用设备相关资料,审核确定最终专用设备应归档资料与专用设备款金额,依据税法及当地税收政策,出具《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审核报告》。
(5)填报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表,整理全过程工作资料,完善定稿形成税务备查资料,并汇总装订成册。
(6)在新建(技改)项目投入使用次年完成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
(7)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辅导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完成财务、税务、技术等与此优惠事项相关的事项处理。
2.2 其他: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暂定45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AA级及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项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有效的税务师证书,应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