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2023年工程车等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2023年工程车等车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工程车 |
辆 |
5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准铁路分公司 |
大准 |
2 |
中型客车 |
辆 |
2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准铁路分公司 |
大准(15座) |
3 |
中型客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准铁路分公司 |
大准(11座) |
4 |
厢式货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准铁路分公司 |
大准 |
5 |
客货车 |
辆 |
4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供电分公司 |
供电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公告号及批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汽车销售不少于2台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每张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