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6#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青海宜化热电6#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具体功能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宜化热电6#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及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竣工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响应方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章签字);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响应方,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响应方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响应方,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响应方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响应;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A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提供2019年度-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限的须附相关说明材料。
3.6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2023年4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有效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有效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