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流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规划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大渡河流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规划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有序推进大渡河流域上游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以流域上游段水电(含前期、在建、投产)项目为基础,结合各项目扩机(抽蓄)规划,深入论证流域上游片区水电、抽蓄、光伏、风电等多种能源一体化开发技术方案,按照多能互补、统筹运营、联合调度、分阶段实施的原则,研究提出大渡河流域上游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规划方案。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结合阿坝州“十四五”中期光伏、风电资源普查及规划调整成果、大渡河干流上游主要水电项目(双江口、金川、安宁、巴底)扩机(抽蓄)规划成果,研究水电、抽蓄项目光伏、风电配置方案;根据电网送出条件提出分阶段实施建议,编制《大渡河流域上游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规划方案》,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专家咨询及机构评审。
(2)完成双江口、金川水电站光伏、风电资源配置实施方案,协助招标人完成咨询、评审及项目报批工作。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服务期24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新能源项目规划研究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新能源项目规划研究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6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