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煤矿安装回撤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安装回撤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隶属 新疆能源公司,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管辖,矿井田位于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处准南煤田东南段,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北部约34km,北距米东区13km。井田面积约19.94km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乌东煤矿安装回撤及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西区+469mB1+2工作面、南区+425mB3-6工作面回撤及附属工程,包含回撤设备前附属工程,附属工程详见技术文件;工作面及两巷内设备、管线进行回收,负责运输路线内的设备拆解、装卸、运输工作,回收设备及材料明细详见技术文件。
西区+443mB1+2工作面安装及附属工程,包含安装设备前、后附属工程,附属工程详见技术文件;工作面及两巷设备、管线安装,负责运输路线内的设备安装、装卸、运输工作,安装设备及材料明细详见技术文件。
2.1.3项目地点: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
2.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内完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综采工作面安装或回撤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综采工作面安装或回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2022 年 7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7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