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900号与青浦区练塘张联村358号。
2.2 项目规模:1.12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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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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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练塘污水厂1.1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完成上海青浦练塘污水厂1.1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集控平台远动管理设备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部分涉及的轻质光伏组件由投标人采购)采购及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监造、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户外设备护栏(围栏)、调试、试验、缺陷处理、评优、与工程配套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图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青浦练塘污水厂1.1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 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1 16:40到2023-09-18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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