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全厂衬胶、玻璃钢及鳞片等防腐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全厂衬胶、玻璃钢及鳞片等防腐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全厂衬胶、玻璃钢及鳞片等防腐施工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项目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全厂凝汽器AB各循环水侧进出水室防腐,包括各水室进出口管道;凝汽器AB循环水进出口膨胀节防腐;水水热交换器海水侧水室内部防腐、设备基础、设备支撑等。
2)全厂脱硫系统设备防腐,包括脱硫系统烟道、烟气冷却器、吸收塔、除雾器、冲洗水管、喷淋层、浆液管道、各容器内部壁板、设备支撑、管道、滤网、设备基础等。
3)全厂化学系统设备防腐,包括化学制水和废水系统及精处理系统容器、人孔门、精处理再生间地沟、化水至机组酸碱管沟、地下埋管、设备支撑、设备基础、管道等。
4)全厂其他需要进行重防腐的设备,如钢架、罐顶、基础、积水严重部位等。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 11月 1 日开始施工,2026年 10 月 31日结束。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火电厂设备衬胶或玻璃钢或鳞片防腐施工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精神,如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①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个人签名处签字,且个人签名上方应有证书注册时预留的个人签名,即满足“双签”要求。②同时,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须包含投标截止日。不满足①②任意一项要求或①②均不满足要求将被视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合格,请投标人注意。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