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主催化剂(3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聚丙烯主催化剂(3吨)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主催化剂技术规格见下表:
聚丙烯主催化剂技术指标表
检测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
活性 |
KgPP/gcat |
≥28 |
|
粉料堆密度 |
g/cm3 |
≥0.40 |
|
直径小于150微米细粉 |
wt% |
≤1.5 |
|
矿物油中己烯含量 |
wt% |
≤5 |
|
固体催化剂含量 |
wt% |
28-32 |
|
容器压力 |
Bar |
≥0.3 |
|
钛含量 |
wt% |
1.6-3.2 |
|
粒径 |
d50 |
μm |
>16.5 |
d90 |
μm |
<40 |
供货时间和数量:
供货数量:3吨(以催化剂干粉计)。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通知分批次到货。
交货地点: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在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或称为Innovene聚丙烯装置)的主催化剂供货合同业绩1份,单个合同供货量不低于3吨。对于每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1张、对应的《用户良好使用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等关键技术参数。用户系指最终使用企业,《用户良好使用证明》必须能够证明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使用该主催化剂不产生异常问题,能够稳定运行,并包含工艺技术名称、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最终用户印章。增值税发票至少包含收款方、付款方。若合同中未体现应用装置和供货量,可在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8 17:00:00。